案件评估分析
制定有效保护方案
代理撰写/翻译/校对/内部质检
并提交客户确认
申请提出、国际检索、
国际公布初步审查
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工作
由被指定的各个国家局完成
A:(1)巴黎公约途径:在中国申请后,在第一在先专利申请日(即优先权日)起12个月届满前向美国知识产权局提出美国专利申请,可以享受优先权的待遇,需要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。申请所需文件及信息:申请文件:包括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、说明书附图、摘要、摘要附图;申请信息: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姓名、地址及邮编,申请国家,联系人等;优先权信息;委托书;
(2)PCT途径:根据PCT的规定,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申请,指定向全球几乎所有国家申请专利,即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(优先权日)起12个月内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,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美国知识产权局提出进入申请。申请所需文件:PCT公开文件;国际检索报告;PCT阶段的修改文件(如有);委托书。
A:美国专利通过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后,如果审查员仍然不同意申请人意见,会发出Final Office Action(最终审查意见),驳回申请人的答辩,但是驳回并不代表案件终止,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:
(1)按照审查员的意见修改专利范围;
(2)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;
(3)RCE(申请延续审查)以取得继续答辩的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