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评估分析
制定有效保护方案
代理撰写/翻译/校对/内部质检
并提交客户确认
申请提出、国际检索、
国际公布初步审查
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工作
由被指定的各个国家局完成
A:韩国专利申请流程中有「最初OA」与「最后OA」,但一个申请案可能包含着数个最初OA。当收到最初OA时,若申请人做了资料补正后,审查委员可以以之前找的原有技术(先前技术)驳回则会发出最后OA;若审查委员需以新的原有技术才能将此案驳回的话,则此一过程仍称之为最初OA。最后OA的目的是缩短审查处理时间。
A:在答辩期限内者可再次提出修正。
A: 多项附属项下的从属项不可再有多重附属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