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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报复审申请书至国家商标局
跟进受理审查过程
审理完成
下发复审决定
A:(1)商标被异议如果选择不进行答辩,那么该商标就会直接进入异议程序,由异议处审查员公平的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做出裁定,这个结果明显是偏向异议人。异议人的理由一旦充足,商标就会被视为商标注册无效,不予准注册。
(2)商标异议答辩时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。这也是当事人反驳异议人观点的唯一办法。
A:答辩理由书、答辩通知书或者评审证据交换通知书的原件、 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、能够支持答辩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(证据材料清单在签订代理协议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出具)。
A: (1)商标异议理由不能成立,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;
(2)商标异议理由充分,异议成立,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。
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,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,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复审,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。